
周倩 2006年进入亿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,担任高级销售顾问。
精通各类检测认证标准,服务过上千家企业。 联系方式:13543272815(微信同号) 座机:027-87609413 传真:027-881801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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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银田工业区侨鸿盛文化创意园A栋219-2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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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应对实务-第一步 标识
本次《管理办法》仍采用“两步走”的工作思路,即“第一步”对《管理办法》适用范围内的产品仅要求声明其中的有害物质信息,即遵从标识要求标准 (参考SJ/T11364-2014);“第二步”则对进入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》的产品实施有害物质限量要求。
若产品中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,应选择“绿标”进行标识;
若产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,应选择“橙标”进行标识,并应在产品说明书中提供所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及含量。
1. 通常情况下 ,标注应以模塑,喷涂,印刷的方法直接标识在产品上;
2. 如果受体积,形状、表面材质或功能所限,可在产品说明中注明;
3. “产品说明”包括:纸质说明书、光盘类电子说明书、包装;
4. “为生产配套而采购”的产品不必满足《标识要求》,根据客户需求声明有害物质信息标识载体可包括公司网站(仅适用于“为生产配套而 采购”的产品)。
周倩 2006年进入亿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,担任高级销售顾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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